广东东莞墙体广告 日前,
东莞市经信局发布公告称,2016年
东莞市示范性项目平台建立类专项资金正式申报,对已竣工并经过验收的平台建立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赞助,契合条件的企业最高能够取得300万元的资金奖励。
东莞市经信局相关担任人引见,即日起,契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施行单位,依照申报指南请求,在项目建立前登录“智造
东莞网”自行注册并停止备案;项目竣工后,项目施行单位登录“智造
东莞网”提出赞助申请,网上在线填报申请。
依照规则,申报的对象指的是对
东莞产业开展具有支撑作用的关键中心和共性技术平台建立项目,以及对产业转型 晋级和企业自主创新才能提升具有积极推进作用,且在
东莞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平台建立项目。重点支持技术研讨开发、实验检测、工业设计、信息化效劳等平台建 设和晋级改造,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等平台建立项目除外。
据悉,申报的企业须契合五项条件。值得关注的是,平台建立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的投入合计不少于500万元,且发票开具时间和支付时间均在去年1月1 日之后;企业在2013年1月1日以来,运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运营遭到刑事处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撤消答应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5万元及以上)等行 政处分的严重违法记载。
在赞助方面,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为核算范围内项目投入金额的25%,最高不超越300万元。项目投入的核算范围为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根本建立费、配套工程设备建立费、设备仪器置办费或融资租赁费、购置软件和技术的费用、设计费、工作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