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墙体广告 海龙花园西区顶层业主正加盖建筑,惹起局部业主的不满,大家担忧建筑加盖之后影响采光。
业主所反映的加盖建筑,位于该小区3号楼1单元顶层。一位常住户引见,约在半个月前,该单元顶层,开端有人搬运建筑资料,往常主框架已搭建而 起。昨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3号楼楼下看到,该建筑建在了6楼的天台,从表面看是一个东西长、南北宽的金属框架,楼顶上有人对框架局部忙乎着什么,由于距 离关系,无法看清详细状况。
“影响最大的是2号楼1单元和2单元楼层较低的业主,我们担忧冬天的时分,南侧的3号楼加盖局部会影响采光。”一位业主说。
约在2年前,3号楼的2单元,就在楼顶建了一个小房,2号楼住户觉得对采光有影响,也屡次向物业反映,但是没有什么效果。“如今又有建筑加盖起来,怕的就是仿效跟风。”业主说。
当日上午,记者也咨询小区物业经理。物业张经理引见,加盖的状况是存在的,由于当时卖房子时,顶层的业主购置的是“楼中楼”的户型,连同楼顶的 天台都赠送给了顶层业主,所以业主对顶楼天台有一定处置权。加之物业没有执法权,所以不好从中阻止。依据物业控制的状况,目前3号楼正在加盖的是相似于花 棚之类的建筑。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王润奇律师以为,即使业主具有天台的运用权,也不能随意停止加盖建筑。擅自加盖违背了当初的设计规划,业主的施工行为,需求走审批手续。假如有业主担忧存在采光的影响,能够向综合执法部门或规划等相关部门停止投诉告发,或者经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王惠民律师说,在《物权法》尚未出台之前,有的开发商为了促销,有买房子捐赠的手腕。比方买一楼,可能会赠小院,若买顶层, 可能附带赠天台等,但是这些方式没有法律根据。楼顶的天台应是属于该楼全体业主共有的局部,个别业主无权在天台搭建或者加盖建筑。物业虽然没有执法权,但 是有报告义务,当业主行为不能遏止,应该向执法部门停止反应。担忧采光受影响的业主,可向执法部门告发,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