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墙体广告 一矿主陈某在未获得有关证件的前提下,即组织施工队露天开采铝石致林地被毁15.97亩,法院以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5日至12月1日,被告人陈某在未办理占用林地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施工队在渑池县陈村乡露天开采铝石,不合法占用林地 面积算计15.97亩,为灌木林地,且属于防护林地。2014年12月23日,被告人陈某主动到渑池县森林
公安局投案,并照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以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不合法占用防护林地,改动被占用土地用处,数量较大,构成林地许多损坏,其做法已构成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