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墙体广告 据市政府发布的《
佛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法》”),7月1日起我市将施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平安消费规范化达标的企业可下浮1~2个缴费费率层次,列入平安消费“黑名单”的用人单位费率则需上浮。
工伤行业风险类别将分8类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交纳,员工个人不需求交纳。为促进工伤预防,增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市人社局牵头起草该征求意见稿,以完善我市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树立健全与行业工伤风险层次适度的工伤保险费率。
《方法》 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参与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但不适用于按项目参与工伤保险的建筑业等。
根据《方法》,依据各行业的消费业务特征微风险水平不同,我市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将由原来的“工伤三类”细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的基 准费率,将分别定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平安消费一级企业
下浮2个层次缴费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用人单位在上两个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工伤事故发作状况以及平安消费情况等要素,从而核定其下两个社保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调整周期为两年,初次浮动时间定于2017年7月1日。
基于上述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的基准费率,一类行业的缴费费率上浮层次分别为120%、150%,共3个层次(含基准费率);二至八类行业的上浮层次分别为120%、150%,或下浮80%、50%,共5个层次(含基准费率)。
也就是说,假如未按请求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或不注重平安消费的用人单位,将按上浮层次规范增加缴费。反之,注重平安消费的企业可享用一定的“优待”和减负,可按下浮层次减少缴费。
《方法》请求,如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支缴率未到达相应规范,其缴费费率将上浮1~2个层次。如在上两个自然年度发作因工死亡事故的,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将上浮1个层次。被列入
佛山市平安消费“黑名单”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将上浮2个层次。
依据《方法》,平安消费规范化达标二级企业,其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可下浮1个层次; 平安消费规范化达标等级一级企业,其缴费费率可下浮2个层次。被列入
佛山市平安消费“红名单”满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其缴费费率下浮1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