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武汉市户外
广告总体数量过多,设置不标准,层次不高,直接影响城市空间视觉环境,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已到了非下大决计整治不可的地步。”昨 日,
武汉市副市长张光清在户外
广告整治工作会上,一针见血地道出当下户外广揭发布的现状和问题。对此,
武汉市列出整治时间表:2016年7月底前,集中拆 除中心城区主要干道、重要次干道和连通道等区域内未经审批和虽经审批但到期的户外
广告设备。而本轮整治撤除
广告牌数量,史无前例。
计划
户外广揭发布能否合规
十条规范划就“红线”
针对今年户外
广告牌大整治,
武汉市特地出台了《全市户外
广告设置专项整治工作施行计划》。
“这就是一把尺子,没有口子能够开,没有弹性可讲。”张光清所说的“尺子”主要就是十项规范,这些规范规则了居民楼不设置户外
广告;商业楼宇广 告不得影响建筑轮廓;三环内绿化带内不得设置立柱
广告;高速公路批准的立柱牌边沿必需离道路5米以上;不设道旗
广告,公益活动确需的,按批准时间,按时悬 挂、按时撤除;道路两侧除市政设备(公交站、路名牌等公共效劳、旅游指示牌)外,一概撤除。为减少法律纠葛,对已批准但不契合规划的
广告,到期后一概拆 除,契合规划但不契合标准的,一概整改。
商业建筑
墙体广告 不能超越
墙面面积30%
针对广揭发布较为集中的商业楼顶、建筑外墙
广告、
工地围墙广告,规范有详细解读:
一是楼顶
广告。依照规范,居民住宅楼顶将不准设立
广告,目前经审批设置的,到期后一概撤除。此外,“除对整幢楼宇具有本身产权(运用权)的单位,可经批准在楼顶设置一处本单位称号或楼宇标识外,多为发光字块,其他楼顶字块和标识,一概撤除。”
二是
墙面户外
广告。“擅自由非商业建筑设置的
墙面广告设备一概撤除。现有商业建筑未经审批设置的
墙面广告,需按不超越30%
墙面面积重新制定广 告规划计划,经批准后对现有
墙面广告改造提档晋级。”浅显地说,今后商业建筑
墙体广告不能超越
墙面面积的30%。此外,沿街店面门头的条形电子显现屏,原 则上长度不超10米,宽度不超0.5米,相邻门店显现屏须保证1米以上间距。
拿到审批仅140多处
7月底前撤除未审批
广告 三是
工地围墙广告。“城市道路中间的
工地围挡上张贴、喷涂的宣传标语和画面,予以肃清。道路两侧
工地围墙广告画面应周围留白、不超越
围墙外表积的三分之二,公益
广告占比不低于50%,不得发布本建立项目以外的其他商业宣传
广告。”
据理解,道路两边设置的路名牌灯箱
广告和出租车招手停灯箱
广告都被列入撤除范围,
武汉路名牌将变成简单清新的立杆指示牌。实践上,
武汉城区内审批经过设置的户外
广告仅有140多处,这意味着7月底之前,大批未经审批的
广告都将倒下。
焦点
单字5米为限
在建楼宇
广告只能“单选”
在建楼宇外立面发布
广告,只能选定一处区域集中发布,同一楼盘内有多栋在建楼宇的,选择其中一栋集中发布,单个字块、数字控制在5米范围内,特殊情形不得超越6米。不合规或应用在建楼宇设置
广告设备发布其他商业宣传
广告的,将予以撤除。
武汉市城管委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各个城区已开端撤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楼顶三面翻、
喷绘、霓虹灯等户外
广告设备。随后将分期撤除居民住宅楼(含 商住两用楼)、文体建筑、历史文化建筑、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和超高层建筑(90米或者30层以上)楼顶
广告。经审批已到期的予以撤除,未到期的到期后拆 除,不再续批。
新规划6月出台
两江四岸或成“限设区”
依据规划,2018年底,
武汉两江四岸中心区要建成“滨江都市画廊”,同时打造以知音文化为主题的长江实景演艺秀,该区域或成户外广揭发布“限设区”,详细操作还需进一步论证。此外,龟山电视塔
广告能否存留,如何规划,也是本次总体规划的焦点。
昨日,
武汉市城管委景观管理处相关担任人透露,本次整治“洗牌”后,
武汉户外
广告到底怎样发布,详细规划拟于今年6月前后出炉,相关规划将在政府网上公开,并公示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
张光清更明白指出:“今后无规划不得审批
广告。新建建筑要设户外
广告,首先得制定规划,再审批
广告。户外
广告规划要依照这次整治肯定的规范,坚持少而精。”
影响
短期冲击行业市场
江城户外
广告将提升风格
大范围地撤除存在多年的
广告牌,势必触动多方利益,对
广告市场也是一场震动。“短期来看,
武汉户外
广告行业会遭到冲击。”景观管理处担任人昨日坦言,“这是一次城市的专项整容,整容自然是想变得更美。”
该担任人透露,
武汉户外
广告肯定会是一次洗牌的过程,其目的是拔高户外
广告的风格,“布一拉、图一喷的广揭发布时期早就过去了。”而久远目的 是,完成城市
广告的艺术质量和商业价值的提升,到达美化城市的目的。据悉,鲁巷广场商圈或本钱次户外广揭发布的“实验田”。如何高风格,民众可拭目以待。 (记者彭岚、通讯员王伟、叶火生)
另据
武汉晚报:
这十类户外
广告将整治撤除
(一)撤除未经依法审批设置的各类楼顶户外
广告设备。经审批设置在居民住宅楼楼顶的
广告设备,到期后一概撤除。
(二)撤除和整治未经依法审批设置的各类
墙面户外
广告设备。沿街运营单位设置门头条形电子显现屏,准绳上位于其门面招牌下部门楣处,长度不超越10米,宽度不超越0.5米。
(三)撤除三环线内(含两侧)未经依法审批设置的立柱
广告,将来不再设立。
(四)撤除路名牌灯箱
广告和出租车招手停灯箱
广告。
(五)撤除各类占用城市道路(绿化带)违法设置的
广告牌以及单位指示牌、标识牌。
(六)撤除各类灯杆道旗
广告。会节活动灯杆道旗
广告,活动完毕后及时撤除。
(七)撤除(肃清)全市道路、桥梁、交通护栏、树木以及供电、通讯等设备上设置的布标条幅和张贴、悬挂、喷涂
广告。
(八)清算整治
工地围墙广告。在城市道路中间的
工地围挡上张贴、喷涂的宣传标语和画面,予以肃清。不得发布本建立项目以外的其他商业宣传
广告。
(九)清算整治在建楼宇
广告。同一楼盘内有多栋在建楼宇的,选择其中一栋集中发布,单个字块、数字控制在5米范围内,特殊情形不得超越6米。
(十)门面招牌
广告明显陈旧破损的予以改换,一店多牌的予以撤除。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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