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
襄阳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
湖北省省道网规划(2011-2030年)》,并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湖北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沙市至
公安高速公路等3条高速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鄂政办函[2014]103号)批准本项目采用BOT(基础设施特许权)+EPC(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
襄阳市人民政府,
襄阳市人民政府授权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投资人招标工作,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
襄阳南段起于
襄阳市枣阳市吴店镇以东,设枣阳东枢纽互通与
福州至
银川高速相连,止于
襄阳市宜城市流水镇梅家畈,与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
荆门北段对接,路线全长约60公里。本项目按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工可报告推荐建设方案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392000万元,拟定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以上内容按工可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仅供参考,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
襄阳南段项目投资人(采用BOT(基础设施特许权)+EPC(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
公司,由项目
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含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依法无偿移交。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ZQN-1标段,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
襄阳南段投资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合计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4年末总资产3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4年末净资产达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均为联合体成员合计值)。
3.1.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4年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
3.1.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392000万元)的投融资能力。
3.1.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合计资质和业绩要求见下表:
标段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ZQN-1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两个专业)甲级资质。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具有一个新建高速公路的投资人业绩;
2、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标段50km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合同;
3、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标段10km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可含桥梁、隧道)工程施工标段合同;
4、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标段20km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标段合同。
3.1.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的。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1.8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6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
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
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项目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须在报名前到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办理网员注册的详细情况请参见《
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上报名地址:
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0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按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武汉市
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层903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襄阳市人民政府
地 址:
襄阳市樊城区利民路1号
邮 编:441021
电 话:0710-3440549
传 真:0710-3440549
联系人:赵先生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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