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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土局长参与受贿1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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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9日 02: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重庆涪陵墙体广告

重庆涪陵墙体广告  2012年我市曾经发作一起轰动一时的纳贿窝案,该案中参加纳贿1420万元、巴南区疆土局原局长虞某被判无期。近来,市高院发布的信息显示,罪犯 虞某在服刑时期,确有悔改表现,并已退清悉数赃物,市高院裁定由此前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惩罚,减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
  此前,由市五中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被告人虞某在任重庆市疆土房管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高新区疆土房管局局长,巴南区疆土资源办理分局 局长、党委书记,巴南区征地办理作业室主任时期,使用职务便当,为高新区二郎畜禽养殖场刘某、重庆巴山物业办理公司巴山陶瓷商场经营者谢某某、重庆阜康物 业开展公司唐某等15人获取利益,独自收受、讨取别人资产480万元,又伙同郑某共同收受谢某某资产940万元,自己分得420万元。虞某参加纳贿数额共 计1420万元,自己分得合计900万元,其行为构成纳贿罪。
  2012年3月,市五中院对3人作出判定,虞某犯纳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自己悉数产业。九龙坡区渝州路大街作业委员会原书记杨某、九龙坡区渝州路大街高庙村党总支原书记郑某犯纳贿罪或行贿罪,被别离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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