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墙体广告 日前,市财务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决议从本月起上调最低日子保证规范和
乡村五保供养规范。
为实在保证城乡贫穷居民的基本日子,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同享变革开展效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和我市经济社会开展实践,市政府决议恰当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范和
乡村五保供养规范。
调整后,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新城区和高新区的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范由每人每月410元进步到每人每月430元。舞钢市、 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的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范由每人每月380元进步到每人每月400元,有条件的县(市)可在新规范基础上恰当上浮。全市
乡村 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范一致上调为每人每年2900元。
乡村五保目标集中供养规范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100元进步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300元,涣散供养规范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进步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进步有些市以上财务补助50%,其他由县(市、区)担负。
调整后的最低日子保证规范和
乡村五保供养规范从本月起履行。各县(市、区)财务部门要将最低日子保证、
乡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列入核算,统筹 上级补助资金,保证资金准时足额拨付。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做好资金测算,精确核定最低日子保证目标和
乡村五保目标,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救助资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