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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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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1日 03: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遂宁墙体广告

    四川遂宁墙体广告  今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制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这10条道路都将有民警设置卡控岗,电动车驾驶人若硬闯上路,将被处以20元罚款,回绝承受处分的一概扣车。
    上周,交管部门经过媒体对外发布了在十条道路对非机动车严管的措施。为保证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局部道路的交通平安与畅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的有关规则,决议自2016年4月11日起,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10条道路制止非机动车(自行车除外)通行。也就是说, 这10条道路电动自行车禁行,包括曾经注销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但与这些路段穿插道路的路口,允许电动自行车经过。
    交管部门将在上述禁行路段增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在禁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对违背《通告》禁限规则的“逢违必纠”。
    记者理解到,交管局已在上述路段装置了禁行标志牌,依据相关法规,假如电动自行车上这10条路行驶,将被处以20元罚款。对回绝交纳罚款的,一概拘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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