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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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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2日 04: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遂宁墙体广告

   四川遂宁墙体广告   今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路途,将制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这10条路途都将有民警设置卡控岗,电动车驾驶人若硬闯上路,将被处以20元罚款,回绝承受处罚的一律扣车。
    上星期,交管部门经过媒体对外发布了在十条路途对非机动车严管的措施。为确保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有些路途的交通安全与疏通,依据《中中国人 民共和国路途交四川遂宁墙体广告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议自2016年4月11日起,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10条路途制止非机动车(自行车在外)通行。也就是说, 这10条路途电动自行车禁行,包含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但与这些路段穿插路途的路口,答应电动自行车经过。
    交管部门将在上述禁行路段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办理,在禁行路途两头及首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对违背《通告》禁限规定的“逢违必纠”。
    记者了解到,交管局已在上述路段安装了禁行标志牌四川遂宁墙体广告,依据有关法规,假如电动自行车上这10条路行进,将被处以20元罚款。对回绝交纳罚款的,一律拘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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