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墙体广告 今日起,
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路途,将制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这10条路途都将有民警设置卡控岗,电动车驾驶人若硬闯上路,将被处以20元罚款,回绝承受处罚的一律扣车。
上星期,交管部门经过媒体对外发布了在十条路途对非机动车严管的措施。为确保
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有些路途的交通安全与疏通,依据《中中国人 民共和国路途交
四川遂宁墙体广告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议自2016年4月11日起,
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10条路途制止非机动车(自行车在外)通行。也就是说, 这10条路途电动自行车禁行,包含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但与这些路段穿插路途的路口,答应电动自行车经过。
交管部门将在上述禁行路段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办理,在禁行路途两头及首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对违背《通告》禁限规定的“逢违必纠”。
记者了解到,交管局已在上述路段安装了禁行标志牌
四川遂宁墙体广告,依据有关法规,假如电动自行车上这10条路行进,将被处以20元罚款。对回绝交纳罚款的,一律拘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