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墙体广告 利用工作之便,盗取323055条
武汉车主个人信息并对外出售。昨悉,张某等6人因犯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江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经查询,2012年以来,张某利用在某传媒有限
公司工作之机,将
公司数据库中的
武汉车主信息下载,然后经过QQ邮箱以发邮件的方法将323055条
武汉车主个人信息交由刘某对外进行出售。上述
武汉车主个人信息出售给曹某、彭某、常某、艾某等人,用于电话推销车辆稳妥和维修保养等业务,张某、刘某从中不合法获利合计人民币44000元。在案子审理时期,张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刘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4万元。
公安机关根据头绪,于上一年6月9日分别将张某、刘某、曹某捕获,并于当年6月23日分别将彭某、艾某、常某捕获。
江汉区人民法院以为,张某、刘某彼此纠合,违背国家规定,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别人,情节严重,其做法均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曹某等四人经过购买的方法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做法均已构成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其间,张某、刘某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曹某犯不合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彭某、常某、艾某犯不合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