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墙体广告 2013年1月,谌志刚到靖安县中源乡开发瓷土矿,按乡政府请求上缴了30万元瓷土开发押金。但是,在勘探指定采矿点后,他发现储量不佳,遂提出改换采矿点,但由于双方有约在先,乡政府未同意他的请求。尔后近2年时间,他屡次与乡政府交涉,请求退还押金。谌志刚称,他交押金时,只拿到一张“白条”,他疑心该乡挪用押金,曾数次向靖安县信访局等部门反映,却不断未得到回应。
谌志刚反映的押金“白条”是怎样回事?靖安县相关部门能否未做回应?4月20日,记者前往靖安,就此展开调查采访。
押金能否应退 双方各执一词
谌志刚向记者出示了一张2013年1月22日中源乡政府开给他的“白条”,上面注明“今收到谌志刚瓷土开发押金叁拾万元”,收款人为中源乡政府,盖有乡政府财务专用章。
中源乡乡长余斌向记者解释,他和乡党委书记均是近期上任的,到任后已数次受理了谌志刚的诉求,供认这张30万元的押金“白条”的确是乡政府开具的,30万元已入政府非税财政专户。在乡政府与谌志刚屡次沟通中,因双方都持有各自理由,未能达成分歧。
余斌引见,2013年1月,乡政府同意将采矿权发包给谌志刚,在收取30万元押金时,双方曾有过口头协商,商定的开采范围为指定采矿点,不能越界开采;不管矿产储量如何,该押金均不予退还等。而在采矿时,谌志刚发现指定矿点的瓷土储量少且质量不佳,就提出到指点区域外采挖,遭乡政府回绝。乡里屡次敦促其按规则完善承包协议手续,但谌志刚未有动静。到2015年,谌志方才向乡政府提出退押金的请求。乡政府以为,谌志刚已违背口头协议,押金不予退还。
谌志刚坦承,乡政府的确数次催他补签承包协议,但他希望乡里为他改换采矿点后,再补签协议。直到2015年,乡政府一直未改换采矿点,也未补签协议,更未换取他手中的“白条”,他索性提出退押金的请求。他直言,乡政府在电话通知他补签协议未到位的状况下,应经过发函等方式再次通知,假如他仍回绝,则押金被“没收”也无怨言。而乡政府并未实行这些善后工作,仅凭开出的一张押金“白条”,就将其押金入政府非税财政专户账,这样能否违背了有关制度?
新美
墙体广告:http://www.hbxma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