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墙体广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9日介绍,
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近来已批准逮捕涉嫌形成
新余市仙女湖镉污染的肇事企业法人代表曾某华、钟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办案人员介绍,曾某华于2014年8月20日注册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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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任法人代表,运营范围为农业项目开发、
有机肥出产、销售,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
公司运营范围作了变更挂号。
江西省检察院通报,本年1月至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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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未获得危险物归纳运营许可证、无环评批阅手续、无有用污染管理设备的情况下,进行非法
出产。该
公司从外省购入危险废物铅泥、“机头灰”等原料,出产铁渣、锌渣、氯化钾等商品,产生了很多含有镉、镍重金属的废液。
曾某华等4人违背法律规定,使用私设暗管屡次向袁河直接偷排未经处理的废液,致使袁河及仙女湖镉、铊、砷超标,从仙女湖取水的
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
止,
新余市有些城区中止供水。钟某在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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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任何环保批阅手续、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其供给资金购买、运送危险废物作为原料,供其
出产,并从中获利。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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