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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发文:买房人无须再提供“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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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3日 02: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雅安墙体广告

    四川雅安墙体广告  纳税人买房将不再需求“婚姻证实”。昨日,记者在民政部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得悉,为便利纳税人处理房地产买卖涉税事项,民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告诉,将加强民政部分与税务部分协作展开婚姻登记信息同享作业。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刘涛表明,依照国家有关部分的规则,纳税人如果采购或许出售住宅,如果满意必定的条件能够享用必定的税收优惠,税收在纳 税人提出购房税收优惠请求的时分需求了解当事人的婚姻信息,税务部分经过展开跟民政部分婚姻登记信息的同享作业,对特定纳税人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查询。国家 税务总局产业和做法税司副司长练奇峰说,之前需求纳税人供给有关证实资料并签署。
    日前,两个部分联合下发《对于加强民政部分和税务部分协作展开婚姻登记信息同享作业的告诉》。记者了解到,税务机关在受理契税、个人所得税申报 交税的过程中,不再请求纳税人供给婚姻登记记录证实,而是结合户口本、结婚证等有关资料来判别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别的能够请求当事人供给许诺 书,就有关申报的婚姻状况真实性做出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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