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墙体广告 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
十堰一家绿松石出售商因不诚信运营,将经过处理的非原矿绿松石假充天然原矿绿松石出售,不只要补偿消费者3倍购物货款,还接到工商部分1.5万元罚单。
今年年初,
重庆消费者李先生经过微信,在
十堰城区柳林路某绿松石店肆花了1800元采购了一颗标价1930元的桶珠绿松石。商家在微信上声称该产品为“原矿绿松石,无染色无注胶”、“可定心采购”。李先生收到货品后,发现实践产品与图像宣传的大不相同,且有显着的注胶染色痕迹。
五堰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辅导李先生保留买卖记载,并主张其将绿松石送到本地珠宝玉石与贵金属质量监督查验组织检查。近日,经有关部分检查,该绿松石进行了填充染色处理,并非原矿。
执法人员随后与商家联络,但店东陆某拒不供认所售产品被注胶染色过。在工商人员出具了李先生的购物记载和检查陈述等依据后,陆某终究供认该绿松石确实经过了填充处理。执法人员请求陆某向李先生补偿3倍货款及检查费,共计6000元。
针对该店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五堰工商所对陆某进行了正告,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