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墙体广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9日引见,
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近日已批准拘捕涉嫌形成
新余市仙女湖镉污染的肇事企业法人代表曾某华、钟某等5名立功嫌疑人。
办案人员引见,曾某华于2014年8月20日注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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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任法人代表,运营范围为农业项目开发、
有机肥消费、销售,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
公司停业范围作了变卦注销。
江西省检察院通报,今年1月至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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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未获得风险物综合运营答应证、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有效污染管理设备的状况下,停止非法消费。该
公司从外省购入风险废物铅泥、“机头灰”等原料,消费铁渣、锌渣、氯化钾等产品,产生了大量含有镉、镍重金属的废液。
曾某华等4人违背法律规则,应用私设暗管屡次向袁河直接偷排未经处置的废液,招致袁河及仙女湖镉、铊、砷超标,从仙女湖取水的
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缀,
新余市局部城区中止供水。钟某在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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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运营答应证的状况下,为其提供资金购置、运输风险废物作为原料,供其消费,并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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