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墙体广告 明白根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担负。这一变革终究如何执行?变革后,职工的退休金该怎样拿……昨日,
贵州省人社厅就市民关注的问题给予解答。
据省人社厅解释: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变革的范围包括了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 制内的工作人员。详细分为三种状况:一是依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依据中发〔2011〕5号有关规则分类变革后的行政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 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归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变革范围;二是尚未划分类型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已参与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 加;尚未参与的,暂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肯定并变革到位后,按规则归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三是目前划分为消费运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 到位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已参与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与;尚未参与的,暂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规则归入 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需求特别阐明的是:离休人员不归入这次变革范围,他们的离休待遇由原渠道处理。
此次变革的时间节点为2014年10月1日,变革后,个人需交纳的内容,分根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两局部。其中,单位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 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个人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自己缴费工 资的8%;单位交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自己缴费工资的4%。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与根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 致。 (段筠)
人社厅详解养老保险变革热点
据悉,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变革将在全省范围内同步施行,不再搞部分试点,全省统一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管理系统。昨日,省人社厅详解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根本养老金的计发等。
缴费工资 基数咋定?
缴费基数的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缴费数额的几,那么,缴费工资基数如何肯定?哪些收入该算入缴费工资基数?
据理解,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自己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根本工资、国度统一的津补助贴(艰辛遥远地域津贴、 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度统一规则归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标准后的津补助贴(地域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作人员12月份根本工资); 事业单位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则包括:自己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根本工资(含中小学教员、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规范进步10%局部)、国度统一的津补助贴 (艰辛遥远地域津贴、特级教员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等国度统一规则归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只含根底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同时,对缴费工资基数“保低限高”。个人缴费工资超越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工资的300%作为 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退休待遇 包括哪些?
变革后,退休人员待遇由根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和统筹外项目组成。
其中,根本养老金归入机关事业单位根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根本养老保险基金呈现支付缺口,由财政按规则 筹集处理,以确保根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职业年金待遇由职业年金基金支付;统筹外项目由原渠道继续发放,主要分为两种状况:一是属于原有中央性政策规则 的独生子女加发5%退休金、省外学问分子加发10%退休金和附加补贴等,这局部应归入中央财政保证范围,以坚持退休待遇不降低;二是属于各地各单位自行增 加的项目或进步规范的,仍从原渠道列支。
根本养老金 如何计发?
根本养老金计发,此次变革将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分为三类。
其中,变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不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继续按国度规则的原待遇规范发放根本养老金,同时执行根本养老金调整方法;变革后参 加工作的“新人”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根本养老金,根本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变革前参与工作、变革后退休的 “中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后,在发给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根底上,再根据自己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和自己视同缴费指数等要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同时,变革前参与工作、变革后退休的“中人”,还将根据视同缴费年限(即变革前契合国度规则的连续工龄)长短、视同缴费指数上下等要素发给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经肯定,发放终身。据悉,过渡期是实行新老待遇规范比照肯定退休待遇的时间段,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 31日。
过渡期内退休
养老金保低限高
从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设立变革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方法比照,保低限高。新方法(含职 业年金待遇)规范低于老方法的,按老方法规范发放,坚持待遇不降低;新方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规范高于老方法的,超出的局部,第一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 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局部的20%,依此类推。过渡期完毕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方法,完成制度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