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墙体广告 8年前,她老公投入106.5万元入股朋友承揽的工程,双方商定无论是赚是赔,先出借本金。不 料,老公突遭车祸身亡,她向这位朋友讨债,后者却变成“老赖”,先是玩失踪,接着报警称“有人来我
公司捣乱”、“不认识对方”。律师表示,该案属于合伙纠 纷,建议翟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百色市民翟女士今年43岁,丈夫罗先生是生意人,结交 了朋友陈某。2008年12月,陈某找到罗先生,说自己在
防城港市承包了一项工程,想请罗先生投资入股,等工程款拨付到位先出借本金,验收结算完还可分 红。就这样,罗先生给陈某的项目一次性投入资金106.5万元,陈某出具了一份《收款收条》(如上图)。
2009 年2月,罗先生不幸在车祸中身亡。最初翟女士找陈某要钱时,陈某称“工程款尚未拨付”,之后就换了
手机号码,联络不上。直到2015年12月17日,翟女 士在某
公司产品发布会上,与陈某不测邂逅,这时翟女士才了解到,陈某曾经注册有3家
公司了。当翟女士提出索要老公名下的那笔投资款,陈某一口允许,并当场 写下《承诺书》,承诺2015年12月30日前全额出借本金,还在签名上按下指纹。但是,到了2005年12月30日,当翟女士找到陈某时,对方不但拒不 实行承诺,还报警称“不认识翟女士”、“有人到
公司肇事”。
2016年5月13日,记 者首先致电欠条上的证人吴某。吴某拒绝当面接受采访,声称自己“不知道此事”。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络上陈某,陈某说:“我最近经常出差,没空。”记者留意 到,翟女士提供的收条上写着:“今收到‘××大哥’交来投资款……”字样。翟女士苦笑着说,写这张收条时,老公和陈某还在称兄道弟,往常却翻脸不认人。
针 对翟女士的烦扰,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光伟表示,这是一同合伙纠葛,当事人应当本着友好的准绳协商处置。假设协商不成,翟女士可以凭着陈某书写的《收 款收条》和《承诺书》起诉到陈某所在地人民法院,由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判决。假设最终翟女士胜诉,可在判决书生效之后,申请法院强迫执行。翟女士表示,老公 给她撇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目前生活非常困难,下一步她将服从律师的建议,经过司法途径追讨这笔投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