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墙体广告 昨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通报了一同采取非法手腕骗提公积金的案例。
造假合同、假发票,骗提公积金4.6万余元
某大型企业驻株分
公司职工吴某,因投资失败、急需用钱,将眼光瞄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经过网上查询,他联络了代办公积金提取的中介机构,并拜托制造了假购房合同、发票等,以骗提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4.6万余元。
让吴某没想的是,他本以为天衣无缝的造假行为,逃不过工作人员的火眼金睛。4月底,吴某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元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时,被经历丰厚的前台工作人员识破。
今年查获10起骗提案,多由非法中介代办
“近两个月来,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元管理部,就已查获8起以伪造材料的手腕违法骗提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事情,事情总量接近2014年至2015年全市骗提事情总和。”昨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担任人引见,在荷塘管理部和石峰管理部,也各发现1起。
这其中,包括提供虚假婚姻情况证明的3起,伪造异地购房材料的5起,涉事金额达50余万元。“目前,中心已按规则将违法骗提申请人归入黑名单,限制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并向其所在单位停止了书面通报。”上述担任人引见。
从目前查实的事情来看,大局部涉案职工都是经过“小
广告”联络非法中介,继而制假骗提;相关状况已整理后报案,对此类制假的非法中介的处分,还有待
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拉入“黑名单”,还可能担刑责
依据我市2012年出台的《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黑名单管理制度》规则:在业务受理、审核或稽核过程中,发现并核实申请人运用虚假的个人身份证明、户口证明、虚假婚姻情况证明,以及虚假购房合同、二手房买卖协议、租赁合同、工资流水等虚假材料,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中心将终止业务办理,并将其拉入公积金“黑名单”。
“截至目前,曾经有43人被拉入了公积金黑名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担任人表示,依据规则,关于被拉入公积金“黑名单”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惩戒措施,“通报其所在单位;五年内不予批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一年内不予批准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