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
湖北省高院)日前泄漏,近期出台的《对于充分发挥审判功能依法保障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施行定见》,对涉及非公经济的审判作业等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
据了解,施行定见共12条,从建立对等维护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案子,营建杰出发展环境、构建司法服务机制四个方面临全省法院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该定见,在审判和履行过程中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诉讼位置对等、诉讼权力对等、法令适用对等、法令责任对等、法令维护对等、法令服务对等“六个理念”,活跃习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要,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惩处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
湖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程勇表明,
湖北各级法院要坚持罪刑法定准则,严厉区别罪与非罪、违法与行政违法、违法与民商事纠纷的边界,依法审慎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出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立异做法,对不违背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违法论处;对定罪证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对确已涉嫌违法的,依法稳重适用强制措施,削减对涉案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正常出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当天,
湖北省高院发布了5起依法对等维护、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典型事例。
分别是:
江苏熔盛重工有限
公司系列纠纷案;
湖北晴川饭馆诉
湖北晴川饭馆有限
公司股东告贷纠纷案;神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诉
河南省越人医药有限
公司、
河南神州通医药有限
公司债务转让合同纠纷案;邓丰成、程先荣、裴松杨冒充注册商标罪、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案;朱光辉等21人安排、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成心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劫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