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墙体广告 5月24日,
长沙市《
乡村教员支持方案(2016-2020年)》施行细则出炉,凡在
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
乡村地域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员,都在本次“支持方案”范围内。《施行细则》明白,力争到2017年,逐渐树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辛,位置待遇越高”的鼓励机制;到2020年,使
长沙市
乡村学校优质教员得到多渠道补充,逐渐构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场面。《施行细则》明白,鼎力进步
乡村教员生活待遇。
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的
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员,在
乡村中小学校(教学点)工作期间,经年度考核合格的依照学校在自然村、村委会所在地、
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状况,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700元、500元的规范发放
乡村教员
乡镇工作补贴,其校长可在发放规范上进步100-300元;浏阳市、宁乡县所属遥远
乡镇的学校,其教员每人每月可在发放规范上再进步100元,
乡村教员
乡镇工作补贴高于省里统一规范的局部暂予保存,待省里统一调整规范时逐渐冲抵。所需资金均由区、县(市)财政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