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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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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5日 16:4 相关案例: http://www.hbxmad.com/anhui/ 本文标签: 安徽宿州墙体广告

 安徽宿州墙体广告 为进一步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作业,改进大气环境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大众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法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则,全部落实安徽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调度暨秸秆禁烧作业会议精神,市政府决议,在全市范围内制止露天燃烧农作物秸秆.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全市辖区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施行全部禁烧,凡在露天燃烧秸秆做法均为违法做法. 二、制止露天燃烧的秸秆品种为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等农作物秸秆及落叶和废物等别的等各类固体废物. 三、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要实在加强对秸秆禁烧作业的领导,强化作业辅导和监督管理,加大宣扬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实在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作业. 四、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作业宣扬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法令、行政、经济等手法,疏堵联系,量体裁衣,确保秸秆禁烧取得成效.制定有关优惠办法,鼓励和引导农人施行秸秆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三线三边"环境整治作业,从源头操控燃烧秸秆景象的发作. 五、凡违背本布告规则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第九十四条之规则,对违背做法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形成严重产业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建立燃烧秸秆告发热线,承受社会各界监督.告发电话:12369. 本布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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