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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在逃人员身份上网 一网吧业主被罚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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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2日 10: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贵州毕节墙体广告

贵州毕节墙体广告   7月18日,纳雍县乐治派出所经过情报中心预警指令,胜利查处一同网吧上网人员冒用别人身份信息上网事情。
当日上午8时许,乐治派出所民警接到纳雍县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红色预警指令:家住乐治镇化启村双岩脚组的网上在逃人员陈某正在该镇一网吧内上网,请立刻停止抓捕。
接警后,乐治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刻赶到该网吧停止现场排查,但未发如今逃人员陈某。
经进一步伐查,此预警产生的缘由是由于网吧管理员宋某用在逃人员陈某一个月前因上网不慎丧失在该网吧的身份证,为一名未携带身份证的人员刷机上网。
据此,乐治派出所民警依据相关管理条例现场对网吧管理员宋某停止口头正告并处以200元罚款,对该网吧法定代表人余某停止口头正告并处1000元罚款。
经口头正告后,该网吧管理员宋某及网吧法定代表人余某均表示要深入汲取经验,进一步增强网吧标准化管理,根绝此类事情再次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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