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
墙体广告 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忽视国度法律法规,大肆收买非法捕猎的野生动物,致使盗猎野生动物现象时有发作。2016年7月8日,泾县法 院审结一同非法收买野生动物,涉嫌掩饰、坦白立功所得罪案件,被告人曹某因犯掩饰、坦白立功所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分金钱五千元; 退出的违法所得1万元被没收,上缴国库。
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被告人曹某在明知朱某等人(均另案处置)出卖的野生鸟类系非法猎 捕所得,仍予以收买他们非法猎捕的野生鸟类共计1652只(其中禁猎期内猎捕的824只)。曹某在收买后,将上述野生鸟类饲养、察看并分类,将其中的母 鸟、残鸟放生,将剩下的鸟出卖给
山东、宁国等地的收鸟人,累计获利约1万元。经泾县野生动物维护管理站工程师鉴别,曹某非法收买的野生鸟类均为画眉鸟,属
安徽省二级维护野生动物。
法院检查后以为,被告人曹某明知别人出卖给其的野生画眉鸟是非法猎捕所得,仍予以收买,其行为已冒犯刑律,构成掩饰、坦白立功所得罪。鉴于被告人曹某具有坦白,退出全部赃款、自愿认罪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