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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首起冒用他人社保卡案宣判 获刑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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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6日 03: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芜湖墙体广告

安徽芜湖墙体广告  近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得悉,芜湖首起冒用别人社保卡案宣判,涉案当事人方某被镜湖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讯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分金钱2万元。
据引见,方某的父亲为芜湖市离休干部。在其病故后,方某未按规则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死亡核减手续。直到2015年10月份,方某才为其父办理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审核时发现,其父死亡后医保系统仍显现存在就医购药信息。
这一状况当即惹起了工作人员的警惕,并追问核实。最终,方某供认是本人在其父亲逝世后运用了父亲的社保卡就医购药所致。鉴于方某的行为曾经涉嫌立功,医保机构高度注重,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依据检方的查证指控,方某冒用其父身份,应用其社保卡在芜湖3家协议医疗机构以其父的名义挂号买药,共计骗取芜湖离休干部医药统筹基金42883元,这一行为已涉嫌立功。
涉案当事人方某在医保经办机构严正指出其行为涉嫌立功后,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懊悔本人的行为,主动退回了骗取的基金,并向公安机关自首,法院作出从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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