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买东西时,发票可作为买方的一份购置凭证,卖方应当主动开具。可是近日,市民刘先生在交了保费之后,保险
公司的发票却迟迟开不出来。
对此,该保险
公司称,
公司拟向客户提供增值税电子版普通发票,相关系统正在测试。
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客户购置保险,保险
公司应提供发票,若有特殊缘由,保险
公司应解释分明,事后应补开发票。
报料:
今年交保费,不提供发票
据刘先生引见,1997年,他在某保险
公司为本人投保了一款保险,截至今年,他曾经连续交费19年了。
“之前,我每次交费后,业务员都会主动给一份发票。”刘先生说,今年8月8日,他再次去续保。保险
公司的业务员则表示,因相关缘由,暂时无法提供发票。接着,该业务员给他拉了一张“流水账截图”替代,并通知他能够作为交费凭证。
对此,刘先生并不认同,先后找到该保险
公司的多名担任人,但都表示无法提供发票。“假如真开不了发票,保险
公司也应该提供收据,等能够拿发票时再互换。”刘先生说,这种方式保险
公司不同意。
最终,该保险
公司停业点一名担任人在“流水账截图”上签了名字,并写了一句话:“因无发票,此流水记载作为交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