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讨债的手段过了火,往往得不偿失。颍州晚报记者从界首市人民法院了解到,随着民间借贷的迅速发展,“暴力讨债”案件也明显增多。近日,该法院就审结一起因要债伤人的案件。
徐某与吕某是多年的好邻居,几年前,吕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从徐某处借款40万元。后来,徐某多次讨要借款,而吕某以种种借口搪塞未予归还。
2015年10月11日,在界首市界光路三巷路口,徐某偶遇吕某。两人就40万元的欠债,发生了激烈争吵。徐某想到自己拿出全部家底帮好友的忙,不仅没 有得到感谢,还陷入了要债难的境地,不禁满肚子怒火。一时失去理智的他,抓住吕某一阵狠打。自己是出了一口恶气,可吕某却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徐某的妻子李某与吕某达成和解,赔偿吕某45.5万元人民币,即40万元借款冲抵赔偿款,另外支付5.5万元给吕某,吕某对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且赔偿了吕某的经济损失,取得吕某的谅解,可酌情对其 从轻处罚。结合界首市司法局出具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徐某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可对其适用缓刑。故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