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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怕被查大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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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1日 11: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贵州遵义墙体广告

贵州遵义墙体广告   日前,一名正安司机在承受交警例行检查时,不只掉头逃离现场,而且还大嚼口香糖,欲逃避检查。昨日,遵义晚报记者得悉,涉案司机因涉嫌醉驾,除了面临撤消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的行政处分,还将被追查刑事义务。
  5日清晨零时30分,正安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展开“酒驾天天查”行动时,一辆蓝色面包车途经临检点时,司机掉头就跑,涉事车辆跑出100米后,被现场 交警拦截。面对交警的盘查,浑身酒气的司机冯某非但不配合执法,反而拿出口香糖嚼了起来,还不愿意出示行车、驾驶手续。
  警方只好采取强迫手腕,将其带上警车欲前往医院抽血化验,这时冯某才拿出行车证、驾驶证,并承受酒精呼气检测。经现场测试,其体内的酒精浓度高达105.8mg/100ml,已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醉驾处分的程序,警方还是将冯某带至医院采集血样。
  冯某为何在现场大嚼口香糖?在讯问中,冯某说:“我晓得酒后驾车肯定要被查,于是想经过嚼口香糖的方式,‘冲淡’体内的酒精浓度。”事实上,饮酒后,酒精并非在口腔内残留,而是进入血液,影响大脑对驾车的控制力。因而,嚼口香糖基本无法醒酒。
  针对冯某的行为,交警部门表示,假如其血检报告审定为醉酒,他将面临被撤消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的处分。此外,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查其风险驾驶罪的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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