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 8月8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就做好我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出意见和请求。
《意见》提出,“十三五”时期,对全省“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中央的130万建档立卡贫穷人口施行易地扶贫搬迁,其中2016年施行搬迁 34.5万人,2017至2018年每年施行搬迁40万人,2019年施行搬迁15.5万人。对少数贫穷发作率高,自然消费生活特别艰难的自然村寨中的非 建档立卡贫穷人口,能够施行整村整寨同步搬迁,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人口总范围控制在32.5万人内。
《意见》对精心编制搬迁规划、精准选定搬迁对象、合理选择安顿方式、精密落实脱贫措施、积极推进拆旧复绿等五大任务提出了详细施行方法和请求。
明白了搬迁补助规范:建档立卡贫穷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穷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署旧房撤除协议并按期撤除的,人均奖励1.5 万元。2012年至2015年施行的扶贫生态移民搬迁户,完成旧房撤除,原有宅基地复垦复绿,并经历收合格的,按人均1.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