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
墙体广告 近日,黔西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强迫执行了四起案件(其中民间借贷纠葛2起、追偿权纠葛1起、保证合同纠葛1起),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四名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迫措施,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近年来,黔西县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纠葛案件越来越突出,从2014至今,黔西县人民法院受理的 民间借贷纠葛案件呈“井喷式”的增加,在受理该类案件后虽及时作出了判决,但法律文书生效后,多数被告人均抱有逃避或幸运的心理,以为可以推诿以至逃避偿 还义务,故只要极少数的被告人会主动实行生效法律文书肯定的义务,从而也使得大多数被告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迫执行。随着执行案件的日益增加,执行难度大、执行时间跨度长却又成为执行法官面临的一大难题,局部执行法官一个月承办的案件以至到达了上百件,使得承方法官难以八面玲珑的统筹到每一个案件。一些被执行人自然也发觉到了这一现象,所以常常会推诿或拒不实行义务。为此,黔西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用好用足强迫执行措施,突出执行工作的强迫性。2016年1月以来,黔西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4人次,拘留了36人,获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8月9日,黔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平、梁某黔、刘某祥、王某四人,在收到黔西县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财富报告令后,既不实行生效法律文书肯定的义务,也未向黔西县人民法院书面报告财富。其中刘某祥因与刘某君保证合同纠葛一案,刘某祥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称本人只是担保人,并未获得和运用该笔借款,拒不实行归还义务。承方法官告知刘某祥黔西县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强迫措施,查封并拍卖其一切的房屋,刘某祥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还大放阙词,扬言“谁查封拍卖其一切的房屋,我一家人就到谁家寓居”,承方法官果断对其采取了强迫措施,对被执行人刘某祥司法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