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据了解,这是我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出台的第一个社区矫正政策保障性文件。
记者了解到,自2006年以来,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万余人,解除社区矫正1.1万余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000余人,社区服刑人员矫 正期间再犯罪率保持在0.04%的较低水平。截至2016年2月底,全市8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县(市、区)执法人员普遍达到3名以上, 司法所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
根据《实施意见》,今后我市将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基本任务,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令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防止脱管、漏 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 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今后,我市还将积极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等方式,建立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按照社区矫正协管员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30的配备标准,补充社区矫正 工作力量。建立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经费的保障制度,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不少于1500元标准落实。加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和村(居)社区矫正工 作站建设,推行电子腕带、电子签到等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