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家住新东门的王某与女友小玉(化名)分手后,不断试图挽回本人的爱情,但对方却未予回应。屡次商谈未果后,王某因爱生恨,产生了报仇女友及其家人的 想法。2015年7月24日,王某手持菜刀去到小玉家里,将其妹妹砍成重伤。日前,王某因犯成心杀人罪被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其 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益2年。
据王某交代,固然他不断希望和小玉复合,但对方却不断不予回应,他觉得遭到了伤害。2015年7月24日下午,他联络到小玉再次标明心意,却遭到回绝。面对小玉的“无情”,王某内心的愤恨被点燃,随即产生了报仇的想法。
当天晚上,他手持菜刀来到小玉家中,此时家里只要小玉妹妹双双(化名)一人。他趁双双留意力分散之时,持刀对其头部、颈部猛砍(经法医审定,双双身体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打斗中,双双奋力挣扎并大声呼救,王某担忧事情败露遂逃离现场。
王某表示,为了消灭证据,案发后,他还将作案时穿的衣服裤子丢弃在城区某网吧的厕所内,并打算逃往外省。怎料,还没上车就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以为,王某为泄愤持刀砍杀与本人无冤无仇,且手无寸铁的18岁少女,其行为已冒犯刑律,构成成心杀人罪,依法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 上有期徒刑”的刑罚。王某行凶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缘由未得逞,系得逞,可对比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分。鉴于王某归案后照实供述了本人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 罪,分离其家眷支付被害人
医疗费等情形,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