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 8月31日,
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面清算标准性文件状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同意所提出的清算意见,经认真审议,决议批准《报告》,自2016年8月31日起废止
贵阳市的42件标准性文件。
记者理解到,废止的42件标准性文件为:
一、1983年7月23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的《关于<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决议》;
二、1984年3月8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的《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1984年5月19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支持和维护“两户一联”开展的决议》;
四、1984年8月29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深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决议》;
五、1985年2月7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植树造林、绿化城镇工作的决议》;
六、1985年8月24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提高法律常识的决议》;
七、1985年10月31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深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议》;
八、1986年9月27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法律常识工作的决议》;
九、1986年9月27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的《关于增强审计监视工作的决议》;
十、1986年11月28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的《关于增强方案生育工作的决议》;
十一、1987年5月22日
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过的《关于进一步贯彻施行<食品卫生法>的决议》;
十二、1988年10月25日
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过的《关于在全市展开执法检查的决议》;
十三、1989年4月25日
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经过的《关于在全市停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宣传教育的决议》;
十四、1989年4月27日
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经过的《关于<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的质询>的质询案的决议》;
十五、1989年12月20日
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的《关于进一步增强城乡绿
化工作的决议》;
十六、1991年5月4日
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的《关于增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决议》;
十七、1991年5月4日
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深化展开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十八、1991年12月18日
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的《关于进一步展开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
十九、1992年6月24日
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施行<
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视条例>的决议》;
二十、1993年6月30日
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推进土地运用制度变革的决议》;
二十一、1993年8月27日
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过的《关于在我市
公安、司法机关进一步管理“三乱”的决议》;
二十二、1993年10月23日
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的《关于增强城市规划工作严厉规划管理的决议》;
二十三、1993年10月28日
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的《关于进一步管理“三乱”的决议》;
二十四、1994年4月29日
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过的《关于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二十五、1995年6月26日
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的《关于受权有关特地委员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审讯员、检察员停止审议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