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墙体广告 18日,西陵区樵湖二路48号5楼外墙一片长约2米、宽约0.2米的外贴瓷砖俄然掉落,伴随着无穷的响声,将周围的住户和行人吓了一跳,所幸无人受伤。
据了解,这栋楼建于上世纪70年代,因为前史原因,房子没有修理基金。因为年久失修,高楼外部的瓷砖才俄然掉落。“其时好大一动静,一片瓷砖就这么从5楼砸了下来,太吓人了,幸好其时下方没有人通过。”居民冯先生回忆。
事发后,樵湖社区工作人员立行将现场用布条围住,叮嘱居民和行人不要从此处通过,并告诉房产单位及时进行处理。事发后,房子产权单位对掉落瓷砖周边进行了简略的加固处理。高楼外部别的地方没有发现有松动的痕迹。
“若掉落的瓷砖砸到行人,形成人员伤亡,谁来承当这个职责?”居民冯先生有些忧虑。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晚报市民律师、
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晨泉。
冯晨泉表明,若呈现这种状况,由住在此楼的整体业主承当职责,尽管没有住宅修理基金,但业主依 然有义务保护老楼的安全,补偿费用由业主们平摊。外墙掉落、楼顶漏水等因都是公共部位,一切业主都有权属,因而,在呈现某一公共部位有影响运用或涉及别的 公共安全等景象时,须由有利害关系的一切业主出资来修理,以免呈现损伤或不必要的丢失。
“业主们能够按必定的规范交纳修理基金,由某个专用账户来办理,需要修理时能够用必定的方法支出运用,防患于未然。”冯晨泉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