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墙体广告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计划(试行)》(下称《计划》)。依据该《计划》,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每两年对当地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执行状况督察一遍。首轮督察暂定于10月底或11月初进行。
与省委巡视组相似,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由省有关部门厅级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环保厅副厅级领导同志担任,组员由省环保厅及其他省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一起,环境保护督察组还将依据实际状况,约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
据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计划》,督察首要针对各设区市和有些生态功能定位首要、环境治理使命深重或环境疑问相对杰出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包含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地有关部门展开。督察内容将环绕中心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严重决策布置贯彻执行状况、杰出环境疑问及处理状况、区域环境质量改进状况、环境保护要点使命推动状况及环境保护职责执行状况等五方面展开,对发现的疑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提出整改意见和请求;对当地整改状况,还将当令安排“回头看”。一起,督察首要状况和整改状况将经过媒体向社会揭露。
督察形式上也有创新,除了归纳督察外,还将依据实际状况展开专项督察和专案督察。全部督察进程被细分为“预备、进驻、陈述、反应、移送移送、整改执行”六个环节。
为强化督察的刚性,督察成果将移送给省委安排部,作为当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核评估的首要依据。一起,对生态环境疑问杰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及省要点使命目标查核请求,或许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乃至不尽职不尽职、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或许恶劣影响,需要追查党纪政纪职责的,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