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墙体广告 近来,微信朋友圈疯传:“从十月一日起,一切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制止社会车辆停靠,包含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罚款1000元,我们千万要注意!”引得不少不明真相的市民纷繁转发。
1日,市
公安交管局经过官方微信驳斥流言称,该条信息属谣传,且内容有误;
十堰公安交管部门表明如施行有关法令法规,会提早发布公告,一起完善象征标线等有关设备。
随后,记者阅览该信息后发现,除上述内容外,信息中还说到,“
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主动监控一体机,依据视频监控,利用车 型、黄线辨认、GPS定位等算法,经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行为抓拍,通常连续抓拍3张,组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 章体系。
市
公安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第六十三条规则:公共
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许消防队 (站)门前以及间隔上述地址30米以内的路段,除运用上述设备的以外,不得泊车。假设驾驶人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假设驾驶人不在现场,交警会依照 违法泊车处理,罚款200元,并不是音讯中所说的罚款1000元。
该负责人还表明,通常情况下,
公安交警部门如施行有关法令法规,都会经过威望媒体提早发布公告。一起,
公安交警部门还会活跃完善有关的交通基础设备,确保法令法规的顺畅施行。该负责人提示市民,不要轻信或转发网络流言,避免给自己和别人带来困惑和不便。
有关连接:这些通通是流言
流言一: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停。《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路途上暂时泊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则:公共
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许消防队(站)门前以及间隔上述地址30米以内的路段,除运用上述设备的以外,不得泊车。
流言二:违停罚款1000元。对于禁停路途上的违停机动车,交警依据《
湖北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方法》第四十九条规 定,对“在设置有制止泊车象征或标线的路途上,机动车违法泊车的”,罚款100元、记3分;别的路途违停罚款100元,不记分。
流言三:不带灭火器、三角架上高速记6分。高速交警表明,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办理,目前依据的是早前出台的各项法令和规则,没有所谓的“新规”。 微信朋友圈中说到的“全国高速口从10月1日开端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的说法更是闻所未闻。可是依据《路途安全法》的有关规则:机动车在路途上暂时停 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则:(一)在设有禁停象征、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阻隔设备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
工地段,不得泊车; (二)穿插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缺乏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地道以及间隔上述地址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泊车;(三)公共
汽车站、急救站、加油 站、消防栓或许消防队(站)门前以及间隔上述地址30米以内的路段,除运用上述设备的以外,不得泊车。
尽管罚款1000的音讯为谣传,可是,公交站前后30米是真的不能泊车啊!还有主要提示:随车携带灭火器、反光三角架照旧很主要。别的依据交通安全 法有关规则,不按规则装备三角警告牌的车辆,可处以200元罚款,但不记分。假设车辆在发作毛病后没有在开车方向150米处铺排三角象征,依照有关规则交 警可以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