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墙体广告 近来,
十堰公安交管局出台《流动人口处理机动车挂号和驾驶证事务审阅收存身份证实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推出便民措施,在
十堰流动人口只需凭《流动人口信息挂号凭据》便可先行处理新车入户和报考驾照。
依据相关规则,本市以外的居民在
十堰车管部分处理车辆上牌和驾证考试等事务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或暂时身份证及
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实,不然体系无法 正常处理。而
湖北省
公安厅也规则,自2016年3月1日起,处理居住证必须一起满足“
湖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处理体系”处理流动人口信息挂号满半年,也即是 说要想处理居住证最少要等6个月。
为此,市
公安交管局对
十堰流动人口申领机动车挂号和驾驶证事务,对身份证实审阅、收存以及事务处理流程做了进一步清晰和标准。
《方法》指出,流动人口是指在
十堰已处理流动人口信息挂号凭据,尚未获得在本市的居住证,需请求机动车挂号或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方法》请求,市
公安交管局车管所需先审查其在
十堰是不是有合法安稳居处(如房产证实、租借期限在半年以上的租房合平等)、合法安稳工作(如经营执 照、从业证实等),或接连就读(如学生证等),对契合条件之一,且已处理流动人口信息挂号的,核对网上流动人口挂号信息,下载“流动人口挂号信息概况”, 审阅收存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信息挂号凭据复印件。
《方法》进一步标准了流动人口请求处理机动车挂号或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事务的流程。市
公安交管局车管所将建立工作台账,挂号所有人名字、号牌号码、联 系方法、居住证发放时限等信息,并据此处理挂号,将《机动车挂号证书》暂存机动车档案内,待机动车所有人居住证处理后,再以居住证复印件交换《机动车挂号 证书》。流动人口信息挂号凭据期满(6个月)后,车管所将催促车主赶快申办居住证,期满一个月后仍未送达居住证的,催促车主赶快送达,并确定机动车挂号信 息,停办其所有挂号事务。收到居住证后,立即处理解锁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