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昨从曾都区
公安分局户政科得悉,从本月起,我省将北京、
河北、
山西、
上海、
福建、
山东、
广西、海南、
陕西、
云南、
贵州、
宁夏、
甘肃13省(市、自治区)作为第三批展开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份。
加上7月1日和8月1日展开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
湖南、
天津、
重庆、
浙江、
安徽、
河南、
四川、
江苏、
江西、
广东10个省份,至此,
随州可与23个省(市、自治区)异地处理身份证。
请求人可直接在异地受理点请求处理居民身份证,完结“异地受理、客籍审阅签发、异地制造发放”。
全省171个受理点
随州设有3个
据介绍,我省居民脱离户籍地到省内别的地方,因居民身份证丢掉、损坏、到期需求补领、换领的,能够在寓居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一起,户籍在上述23各省(市、自治区)的,现长时刻寓居在
湖北的人员,因居民身份证丢掉、损坏、到期需求补领、换领的,也可在我省居民身份证异 地受理点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同理,户籍在
湖北现长时刻寓居在上述23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员,可在本地的异地受理点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别的省市的 跨省异地办证等事务将视状况逐步扩展,到2017年7月1日全面完结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掉认领。
现在,全省
公安机关共设立了171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详细担任跨省和省内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掉认领作业。本报记者得悉,
随州共有3个受理点,曾都区、
广水市、
随县各一个。
异地办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地址和居民户口簿主页户籍地址有必要共同,方可处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丢掉、损坏补领手续;对居民身份证地址和居民户 口簿主页户籍地址不共同的,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体系无法受理,因此不能处理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事务。其间,居民身份证有用期满前3个月换证的,
公安机关按到期换领处理。
依照3个流程 60日内可领新证
据了解,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长时刻在我省工作、就学、寓居的居民到异地受理点处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时应提出书面请求,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请求换领的,交验原有用期满的居民身份证;请求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寓居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明(件)。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请求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请求人户籍地
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
公安机关进行审阅签发。
第三步:寓居地
公安机关接到经审阅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结制造与核验发放,请求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收取证件。换领证件的,收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依据《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异地处理居民身份证与本地申领周期共同,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 证;交通不便地区,处理时刻能够恰当延长,但延长时刻不得超越三十日。省
公安厅将依据实际状况缩短制发证周期。证件丢掉补领、损坏换领的,每证收取工本费 40元,到期换领的,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