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墙体广告 本年上半年,央行曾下发《对于信誉卡事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2017年1月1日起撤销信誉卡滞纳金,并且信誉卡预借现金还可转到本人结算账户内。虽然“大限”还未到,近日已有多家银行发布布告,开端提前落实新政,纷繁撤销滞纳金项目。
工行9月30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信誉卡服务项目进行调整”的布告。布告显示,撤销“商场调节价项目”中的滞纳金收费项目,一起新增违约金收费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起履行。该布告特别阐明,违约金是指持卡人未按约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向发卡银行付出的费用。
记者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家银行发布相似布告。建行信誉卡早在8月15日就现已发布布告称,将自己服务项目“还款滞纳金”(编号1010402)调整为“还款违约金”,编号不变,收费规范可按协议定价。此外,招行、浦发银行和中信银行也相继布告称,将撤销滞纳金项目,于2017年1月1日履行信誉卡违约金项目。
并不意味着能够迟还
银行纷繁新增“违约金”项目
信誉卡滞纳金撤销了,是不是意味着持卡人今后还信誉卡就能够不急了呢,是不是迟一些还也不要紧呢?这显然是过错的了解。
据介绍,迟还信誉卡依然算作“逾期”,这在央行的征信系统里,是会留下不良信誉记录的。其次,虽然滞纳金撤销了,但各家银行的布告里均清晰:新增“违约金”项目。
虽然各家银行连续宣告将滞纳金改为违约金,但各家银行对违约金收取的规范存在区别。如工行规则,新增违约金收取规范为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有些的5%收取,每期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币或500澳门元或100美元或100欧元(其他外币账户按最高100美元等值外币收取)或按协议约好收取;建行的规则是,到还款日,客户未还款或还款额缺乏最低还款额时,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有些的5%/次收取,最低5元或1美元或1欧元,币种与相应的最低还款额相同或按协议定价;招行的规则是,最低还款额未还有些的5%,最低10元或1美元;中信银行规则,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有些的5%收取,最低为20元人民币,按账户每月收取。浦发银行仅仅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有些的5%收取,没有设最低金额。
滞纳金撤销了,又新增了违约金项目。记者了解到,之前各家银行的滞纳金收费规范也是5%,和违约金的规范差不多。那么,银行此举不是在“忽悠”老百姓吗?不少人可能有这么的疑问。对此,我市一家银行的信誉卡部负责人通知记者,滞纳金和违约金还是有区别的。“以往,手续费、滞纳金等费用是采纳‘利滚利’的方法,按月复利收取;现在,违约金等发生的收费将一次性收取,不能再利滚利计息,这么就不会呈现利滚利,欠款越滚越大的状况。”
来源于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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