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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全部撤销
药品加成,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变革的重要行动,是本年医改作业的要点使命之一。近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等有些印发了《
内江市公立
医院撤销
药品加成施行方案》,将于11月1日开端全部施行公立
医院撤销
药品加成变革。为回答市民的疑问,现就有些群众重视度比较高的疑问一致作出答复。
问:本次公立
医院撤销
药品加成变革从何时开端施行?
答:2016年11月1日起,我市一切市属公立
医院、县(区)妇幼保健及专科
医院全部施行撤销
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
问:哪些公立
医院属于撤销
药品加成变革的施行规模?
答:(一)市属城市公立
医院:市第一人民
医院、市第二人民
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恢复
医院)、市中医
医院、市第六人民
医院。
(二)县(区)妇幼保健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资中县妇幼保健院、威远县妇幼保健院、隆昌县妇幼保健院。
(三)县(区)精神病
医院:市中区精神病
医院、资中县精神病
医院、隆昌县精神病
医院。
(四)别的专科
医院:市中区口腔
医院(市中区皮肤病
医院)、市中区眼科
医院。
问:本次公立
医院撤销
药品加成作了哪些
医疗效劳
价格调整?
答:市中区妇幼保健院、资中县妇幼保健院、威远县妇幼保健院、隆昌县妇幼保健院、市中区口腔
医院(市中区皮肤病
医院)、市中区眼科
医院依照2013年10月县级公立
医院撤销
药品加成时省确定的规范和项目履行,即在现行收费规范根底上门(急)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上调6元/人·次、住院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上调6元/人·次、护理费(Ⅰ、Ⅱ、Ⅲ级)上调9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