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标价与实际收费相差3.5元 超市赔偿顾客500元

标价与实际收费相差3.5元 超市赔偿顾客500元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11月02日 03:11 相关案例:

福建墙体广告  因超市标价与实践收费金额相差3.5元,黄先生与超市收银人员产生了胶葛。在杏林商场监督管理所介入调解下,超市终究向他补偿了500元。
  黄先生前不久到杏林某超市采购了一包牛奶养分燕麦片,分明货架标价是25.5元,可购物小票上却显现29元。黄先生当即向超市反映,可超市作业人员辩称“报价是刚刚更改的,标签还来不及换”,并坚称只能“以电脑系统为准”,回绝退款处理。黄先生一怒之下向杏林商场监督管理所投诉,请求超市抱歉并做出补偿。
  执法人员查询后发现,该超市货架上的标价的确与实践收费金额不一致。面临查看,超市负责人也供认因作业忽略,标签未及时更新而致使胶葛。执法人员奉告超市负责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采购、运用的产品或许承受的效劳的真实情况的权力”、“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效劳有诈骗做法的,应当依照消费者的请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损失,添加补偿金额为消费者采购产品的价款或承受效劳的费用的三倍,添加补偿的金额缺乏500元的,为500元”。超市作业上的忽略已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力,依法应补偿500元。在执法人员调解下,终究超市赞同补偿500元,并向黄先生抱歉。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