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墙体广告 香港高等法院3日开庭审理有关“辱国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发誓工作的司法复核。在各方代表律师陈说理据后,法官宣告押后判决。该司法复核请求是由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同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提出的,请求法庭断定两人损失议员就任资历,宣告悬空座位。
“香港01”网站3日称,特区政府为阻梁、游发誓而寻求司法复核的案子,当天在高等法院聆讯。在法庭陈说中,特区政府认为,梁、游在发誓中借机宣传“港独”、发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无礼言论,归于嘲弄全部发誓程序,就同等“回绝”按例发誓,其发誓做法“彻底蔑视其公职的宪法根底”,现已构成“疏忽”发誓。根据《基本法》第104条和《发誓及声明法令》第21条,梁、游两人的就任资历已被撤销,而根据《立法会法令》第73条,律政司司长及有关人士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律政司请求法庭断定以下几点:1.梁、游言行归于成心回绝和疏忽发誓;2.法庭应判决两人损失议员就任资历,宣告悬空座位;3.断定借发誓宣传“港独”属嘲弄发誓程序;4.判决法令无赋予议员屡次发誓时机。
在法庭争辩环节,代表特区政府的大律师余若海逐点辩驳梁、游两人的观点,强调二人的议席实际上在发誓风云后便现已悬空,立法会秘书处本来要在21日后刊登通告进行补选。梁、游两人宣称因权力分立准则,法院不该干涉立法会内部事务,余若海辩驳称,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的会议上讲话不受法令追查,但“讲话”仅仅指演说及争辩,而非“发誓”,发誓不该获法令免责的豁免。而且两人未能实行《基本法》强制他们实行的职责,这绝非立法会内部事务。余若海表明,《基本法》在香港具有最高宪制位置,而且高于立法会,而案子触及梁、游两人未能实行其强制性宪制职责发誓,政府并非干涉立法会内部事务,所以法庭不干涉立法会的准则并不适用于本案。
当天下午庭审后,主审法官区庆祥宣告押后书面判决。梁、游离开高等法院时没有讲话,记者发问会否忧虑人大释法,二人也不回答。在周边,示威者大声责备二人应当“滚出立法会”,在数百名记者和反对民众的包围下,梁、游二人狼狈地离开了高等法院。
实际上,当天早上一大早,很多香港集体就在高等法院门外示威,反对梁、游二人的“辱国”言行,请求法院不容许二人再次发誓。民间组织“爱惜群组”召集人李璧而表明,工作发展到如今阐明香港现已无法自个处理此事,应当请求人大进行释法。
这些民间集体随后又赶至立法院外示威,并向立法会递送请求“请勿保护游梁‘辱国’、刘郑‘港独’堕落分子”的示威信。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和议员梁美芬接受了市民的示威信。梁美芬说:“谢谢市民对法治庄严的支撑。香港是我国的一部分,没有任何所谓‘民族自决’的空间。咱们要一齐坚守‘一国两制’,坚决将‘港独’驱逐出立法会。”她还说,如今最风险的是一些议员,不必“港独”字眼,却使用议员特权为所欲为,推动分裂国家的政治方针。坚决不能容许这些人将立法会变为“港独”渠道,并恳请市民监督议会监督议员,一同保护香港法治。
来源于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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