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州墙体广告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得悉,到目前,
中山城区共有信号灯路口147个,其间渠化路口65个,非渠化路口82个。交警提示:无论是渠化路口还是非渠化路口,当车辆行为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与行人发作交通抵触时,都应该减速躲避行人。
65个渠化路口需让行
据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
中山市城区共有信号灯路口147个,其间渠化路口65个,非渠化路口82个。其间65个渠化路口右转车道均设有黄 闪灯,警示右转车辆须在斑马线前减速让行。别的82个非渠化路口中,绝大部分没有设置独自的右转信号灯,但考虑到路口通行能力的要素,其间47个路口不管 是红灯还是绿灯,均答应右转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右转,其他35个路口只有在绿灯时才答应车辆右转(即直行和右转弯一起放行)。具体哪些路口红灯时可右 转请留意路口的标志牌。
因为非渠化路口右转弯车辆不可避免地会与斑马线上的行人发作交通抵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而,为确保斑马线上的行人安全,《路途交通安全 法》规则,机动车行为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进;遇行人正在经过人行横道,应当泊车让行。机动车行为没有交通信号的路途时,遇行人横过路途,应当躲避。
据了解,《
广东省路途交通安全法令》一起规则,机动车行为人行横道,未减速行进的;遇行人正在经过人行横道时,未泊车让行的;或行为没有交通信号的路途时,遇行人横过路途未躲避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
2013年5月,市文明办、市
公安交警支队、
广州日报
中山记者站联合开展 “齐修身·行文明·车让人”奖赏活动,活动已举办了3年,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点赞,至本年5月,共奖赏20批次1830名司机或车主。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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