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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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自贡直面挑战、奋力前行,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市委主动担当、率先垂范,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赋予职责,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2016年上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84.66,全省排名第9位,较2011年上升11个位次。
一、坚持挺纪在前,助推发展取得新成效
把严明纪律和规矩作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助推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市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明确从严加强思想教育、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等“七个从严”要求。深入开展以党章和“一准则两条例”等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紧紧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市委“建设五个自贡”“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和换届风气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2650人次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在监督执纪中准确把握和严格甄别试错、无意过失与故意违纪违法的界限,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
二、坚持压力传导,责任落实构建新格局
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市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分层分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0余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两个体系、内外合力、环节管理”工作模式,健全完善专题学习、宣讲解读、廉政承诺、签字背书、廉情报告、约谈提醒、述责述廉等机制制度,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市县两级开展主体责任约谈3500余人次,监督责任约谈2100余人次;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4242人次,接受质询170人次。建立党廉办与同级党委办公室联合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机制,坚持市和区县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落实情况媒体公示、考核结果纪委全会通报等制度,并强化结果运用。严格执行《自贡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176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其中纪律处分40人、组织处理92人,对11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三、坚持问题导向,作风建设实现新突破
始终抓住作风建设这个重点不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正风肃纪“9+2”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县乡三级联动,检查单位2139个次,发现并整改突出问题1845个,问责处理96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03件次。健全“问题收集、督促整改、群众评议、问责追究”长效机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623件。探索建立“纪检+媒体+群众”监督模式,打造和提升《盐都问政》《行风热线》品牌,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116个单位实施问政,对7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在全省率先出台效能问责办法,推进机关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对672名干部进行问责处理,提升了机关行政效能。明确
乡镇干部八项纪律规定,支持基层探索建立“差评”“歇职”管理和“不担当”责任追究等办法,着力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四、坚持利剑高悬,惩治腐败形成新态势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检控类举报3661件次,立案1960件,查处县处级干部68人、乡科级干部30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03人。严肃查处了原市邮政局局长黄礼明、市民政局原局长张
宁波、市职业培训学院原院长陈显荣、贡井区委原副书记廖仲彬、富顺县原副县长马泽云、荣县原副县长杨文华、荣秀英等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形成了有力震慑。成建制抽调办案能手参与原双流县县委书记高志坚等10余名省管干部重大腐败案件查办。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5年以来,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1207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554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160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47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61.33%、28.15%、8.13%、2.39%。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732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加强执纪审理、申诉复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处分决定,提升了执纪审查工作质效。认真执行审查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实现执纪审查行为零违纪、执纪审查安全零事故的“双零”目标。强化纪律审查保障,实施市级新纪律审查场所建设。
五、坚持惩防联动,源头防腐迈出新步伐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
四川省实施办法,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抓好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检查考核,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积极预防战略,建立“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具有自贡特色的“双一四四”预防腐败工作模式,对146个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开展立项治理,落实整改措施3600余项,对苗头性问题开展预警纠错3500余次。构建“制度+阳光+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查找梳理风险点23009个,制定防控措施30895条,建立廉政风险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议事决策指导规则和“监审联动”监督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做法,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和末位表态制度,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执纪监督,确保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出台《自贡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实施办法》,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制作大型廉政灯组、创作“包公仔”系列廉政漫画、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案件庭审和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六、坚持创新引领,体制改革释放新活力
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出台《自贡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进“三转”。规范各级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的分工,清理并退出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415个,做到应退尽退;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真正把人员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建立并落实“四个提名考察办法”,累计提名考察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副组长23人次。探索建立区县、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切实加强执纪审查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健全协作办案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多方合力”的执纪审查工作格局。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认真核查办理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28件,32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成立市委巡察机构,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办法》,对2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09个
乡镇(街道)实施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550个,清退违规资金409万元,立案调查38人。建立完善“片组+巡查”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增强监督执纪实效。制定《市纪委委员工作制度》《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统筹联动中省驻市单位纪检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规范,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内涵式、标准化方向发展。
七、坚持固本强基,自身建设展现新面貌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开展“三项建设”“创铸树”“防四气、树新风”“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风采”等系列活动,自觉践行“六项承诺”,大力选树先进单位、优秀个人、示范团队,全市60个纪检监察组织、122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省、市纪委表彰和表扬。创办“清风讲坛”,与复旦大学、
四川大学等高校建立培训合作机制,采取本级轮训、上级调训、高校代训、挂派实训等方式,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2万余人次,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有较大提升。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带头坚持会前学纪学法,着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纪检干部大走访、“千百十”执纪为民到基层活动,累计接待和走访群众2万余人次,督促解决问题2000余个。深入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个严禁”,开展作风巡察和测评,严肃查处18名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打铁自身硬”,严防“灯下黑”。
五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探索创新中实现了新突破、积累了新经验,有21项创新举措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肯定。我市构建“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工作机制的做法受到中央纪委专题调研组好评;在全省率先出台鼓励创新容错纠错的措施办法,优化干事创业环境;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建立廉情分析报告制度等做法写入省纪委全会报告并在全省推广,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造《盐都问政》品牌、创新信访举报机制等做法在全省作大会发言交流。五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是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的成果,是各级各部门推动支持的成果,是全市党员干部共同努力的成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成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中共自贡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认识不深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不够。少数党员干部不适应从严治党新要求,“为官不为”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四风”问题出现隐形变异苗头,一些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较为强烈。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律己不严,不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这些问题,应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主要认识和体会
五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和体会到:
——必须尊崇党章维护党章,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支部到党员。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必须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五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力唤醒了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真正担当起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大局中思考、谋划和展开,紧紧围绕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执纪监督,增强了纪律约束力。实践证明,只有尊崇和维护党章,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才能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破法”必先“破纪”。如果平时对那些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抓得早一点、管理紧一点、要求严一点,他们就不会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只有深刻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多“扯袖子”,勤“咬耳朵”,动辄则咎,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才能真正锻造一支作风正、能力强、敢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巩固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政治生态。
——必须坚持惩防并举,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持续加大惩贪治腐力度,不敢腐的氛围总体形成,但要实现不能腐、不想腐还有很大差距。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清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政治定力,在重拳反腐、强力治标的同时,健全完善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使党员干部自觉干净干事、勤政廉政。
——必须持续反“四风”树新风,不断优化干事创业环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持续反“四风”、转作风,深入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市党员干部的作风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正风肃纪决非朝夕之功。我们必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顽强的意志和一抓到底的韧劲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
——必须践行执纪为民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标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良好政治生态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五年来,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积极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更加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实现执纪为民要求,才能回应群众期盼,得到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必须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当前,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迫切需要我们以创新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来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弘扬务实创新、攻坚克难精神,聚焦热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实践证明,只有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才能把短板补齐,让优势更优,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深入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务实创新、走在前列。
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尊崇维护党章,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执纪为民,以严明纪律为关键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作风建设,以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主线惩治和预防腐败,以争做“忠诚干净担当”表率为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清风盐都·廉洁自贡”,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深入推进管党治党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注重发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强化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这个总目标,紧扣“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把握“统筹城乡、转型突破、追赶跨越”工作基调和“三个加快”发展定位,聚焦优二兴三、交通先行、统筹城乡、放开放活和民生优先五大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问责为抓手,对决策部署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等问题。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完善“两个体系、内外合力、环节管理”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洁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各级党委要始终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以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常态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全面推开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抓好巡察规划编制,五年内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精准发力,定点突破。注重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抓常抓长,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观念,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完善暗访、查处、问责、曝光“四管齐下”的工作机制,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健全“纪检+媒体+群众”监督模式,坚持“问政、问事、问廉、问效、问责”五问一体,做优做强《盐都问政》品牌,强力反“四风”、树新风。
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县乡纪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重点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着力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欺压群众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坚决查处国有企业、教育、卫生等行业和系统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行为。
优化干事创业环境。严肃查处阻碍、干扰、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和事,重点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人浮于事、推诿扯皮等问题。坚持“三个宽容”原则,把握“七个区分”容错情形,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机制作用,全力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宽容失误者,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者,及时为干部澄清是非,旗帜鲜明为敢闯敢干、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壮胆,为大我无私、潜心干事的干部鼓劲松绑,切实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气。
三、保持政治定力,深入推进惩贪治腐
转变纪律审查观念。进一步转变纪律审查观念,实现“六个转变”,即在执纪对象上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全员”转变,在执纪依据上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执纪政绩观上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在执纪手段上从“重视‘两规’”向“注重初核”转变,在执纪方式上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在工作组织上从“大包大揽”向“牵头协调”转变。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着力减存量、遏增量,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继续紧盯“三类人”“三个时间节点”。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用足用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监督执纪问责方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措施,准确把握执纪尺度,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提升纪律审查质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机制制度,探索建立“法纪衔接、协同办案”机制,强化内外沟通协调,增强反腐败合力。健全和完善案件线索分析排查制度,坚持用党纪标准严格排查和处置问题线索。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格遵守办案纪律,认真落实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规范管理涉案资料和信息,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强化执纪审理和处分执行。加快推进市级新纪律审查场所建设。
四、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积极预防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上,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坚守理想信念高标准,牢牢守住纪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挖掘自贡丰厚的廉洁文化历史和人文资源,充分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家规家风的教化作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的实效性,真正让党员干部“走心”,不“走过场”。
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体现在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上,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确保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实施积极预防战略。全面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和重大案件“五个一”制度。深化“惩防衔接、一体联动”机制建设,对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开展立项治理,实施系统化防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纠错,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科技防控。全面落实“三重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的执纪监督。
五、打造过硬队伍,深入推进自身建设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折不扣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完善廉情分析、提醒谈话和“双责约谈”等制度,进一步促进“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出台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快派驻机构改革和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进一步整合力量,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中央、省驻市单位纪检组织统筹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域发展。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
增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纪检监察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开展“走在前、作表率”主题活动和“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风采”示范创建活动,学思践悟,做践行“四个意识”的表率,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建设,认真解决自身在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定期开展学习练兵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分层分类组织培训,提升“忠于职守、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善于协作、强于执行”的能力素质。
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两个责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作风巡察和测评,锻造“务实创新、勇争一流”的过硬作风。对律己不严、正人不正己特别是违反执纪审查工作纪律以权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严格监督与信任激励相结合,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激发投身纪检监察事业的热情,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开拓进取,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共铸振兴大业,开创美好未来,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