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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外出打工 周至一法官利用微信将判决书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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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9日 11:1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陕西西安墙体广告

 陕西西安墙体广告 如今,微信成了大家离不开的社交工具,也给法官办案带来便捷。18日记者获悉,周至县法院日前审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因第三人远在外地打工,法官利用微信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顺利完成诉讼。
  张某与王某及第三人朱某甲、朱某乙物权保护纠纷案,由周至县法院秦岭法庭受理。该案中两名第三人朱某甲、朱某乙长期在外打工,工作频繁变动、居无定所。此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由于两名第三人均不能来法院领取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办案法官经多次电话沟通,在征得他们同意后,将两名第三人加为微信好友,核实完他们的身份信息后,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微信送达至两名第三人,并及时收到第三人的回复确认。18日记者获悉,此案经审理后,目前已经有了结果,法官又用同样的方法向两名第三人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完成了法律文书的电子送达,使整个诉讼顺利通畅、便民快捷。
  据了解,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通信方式的多样化也给法官办案带来便捷。电话、QQ视频、微信等工具在法官办案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从邮寄法律文书到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电子信息技术在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方便服务群众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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