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市墙体广告发布 4月10日,白银市通报14起损害大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糜烂问题:1、会宁县大沟镇新坪村村委会主任孙养清、村党支部原书记孟占平反复享用乡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09年,孙养清、孟占平每人享用乡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元;2010年,两人又反复享用该项补助资金6000元;2009年、2010年该村向34户危旧房改造户每户收取50元,共计1700元,用于建房户的照片冲洗、资料复印等费用;2012年,违规对危旧房改造指标降低规范停止二次分配。孙养清、孟占平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反复享用的补助资金已收缴。
2、会宁县柴家门镇孙去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建军、村委会原主任孔维宏、村委会原主任张胜军虚报套取乡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私分救灾款等问题。2011年6月,王建军、孔维宏、张胜军应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乡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每人分得8000元;2011年12月,每人私分村级救灾款1500元;2012年,孔维宏私占该村集雨灌溉工程水窖盖款14400元。王建军、孔维宏、张胜军遭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涉嫌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
3、景泰县红水镇原镇长马旭东私设“小金库”、贪污扶贫款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1月,马旭东应用职务便利,先后屡次从红水镇扶贫项目款中挪出资金,私自设立“小金库”4756285.52元,并将其中的508048元据为已有。马旭东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其刑事义务,违法所得已收缴。
4、景泰县红水镇原会计崔永胜滥用职权问题。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崔永胜受原镇长马旭东指使,从红水镇“小山村渠道衬砌”等19个扶贫项目、“一事一议”项目款中挪出资金2782327.92元,用于设立“小金库”,崔永胜担任保管。崔永胜遭到留党观察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其刑事义务。
5、景泰县红水镇干部马迎春违规挪用养老保险金问题。2012年9月12日,马迎春违规将由本人保管的全镇养老保险金55万元私自转存为三个月定期,把产生的利息3944元据为己有。马迎春遭到留党观察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其刑事义务,违法所得已收缴。
6、景泰县漫水滩乡红溪村超规范筹资问题。2013年,红溪村在施行一事一议硬化村巷道路项目时,擅自改动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向34户村民依照900至1000元的规范停止了筹资,合计筹资33000元。负有主要指导义务的村党支部书记曾继平、村委会主任李全德被诫勉说话。
7、景泰县喜泉镇福禄村二组组长肖华违规二次分配低保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肖华违规将本组3户的低保金共2470元,二次分配给本组6户非低保户。肖华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
8、靖远县兴隆乡大庙村一社社长杨生明、党员张立学违规二次分配低保金等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杨生明、张立学违规收取该村一社13户低保户低保金43251元,分配给本村53户大众40851元(其中,杨生明分得600元,张立学分得960元),支付电费2400元。杨生明、张立学遭到党内正告处分,大庙村党支部书记王世春、村委会主任武成俊向乡党委作出深入检查并通报批判,大庙村包村乡干部张清虎被约谈,违规分配资金已退还低保户。
9、靖远县北湾镇金山村村委会原主任常向东违规乱收费、挪用失地养老保险金问题。2014年10月,常向东以办理低保、孩子入户等手续为由,向村民收取4000元。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常向东收取农民失地养老保险金共计277572.4元,并存入其个人账户。其间,因相关手续不齐全,农民失地养老保险未办理,常向东将资金挪作他用。常向东遭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违规收取村民资金予以退还,挪用失地养老保险金已出借存入村级帐户。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的金山村包村镇干部景文宝、郑改燕被诫勉说话,落实“两个义务”不力的村党支部原书记高文安、村务监视委员会原主任王明科被劝诫约谈。
10、靖远县东升镇柴辛小学教员宣学晓违规领取学生补助金问题。2016年11月6日,宣学晓私自领取一名学生的寄宿生补助金500元,用于个人消费。宣学晓遭到党内正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退还学生家长。
11、靖远县五合镇杨寺村违规二次分配乡村危旧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09年,杨寺村从34户危房改造户的补助资金中每户收取500元至3500元不等,共计29500元,用于本村其他艰难户建房。村党支部书记高秉政、村委会主任张世文遭到党内正告处分。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的时任乡民政所所长刘晓龙被诫勉说话。
12、平地区复兴乡川口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卫东、村委会原主任张强、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刘建华、原村文书郭强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2年,川口村施行退耕还林项目中,多测绘丈量285.3亩荒山荒坡,截止2013年,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39万余元,用于发放村干部工资补助。2003年至2013年,王卫东、张强、刘建华3人分别领取35760元,郭强领取6000元,共计113280元。剩余276720元用于村务支出。王卫东、张强、刘建华遭到开除党籍处分,郭强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查王卫东、张强、刘建华3人刑事义务。
13、靖远县北滩镇景滩村党支部原书记吴军民、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周智、村务监视委员会原主任吴玉双、村文书王建武、二社社长杜进帅违规乱收费、套取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2015年2月,吴军民布置文书王建武以“因旱灾形成生活艰难”为由,虚报个别村民为艰难户,向北滩镇人民政府套取救助金1.55万元,用以支付村文化广场建立时相关人工工资。2014年、2015年,杜进帅、吴玉双、周智违规向本村16户低保户收取低保金47680元,用于红白理事会相关支出;2014年6月,该村施行高规范农田项目期间,周智违规向6户村民收取渠道启齿费3100元,用于支付渠道衬砌费用。吴军民明知村、社干部违规乱收费问题,但未及时遏止。2016年4月,未经大众评议,周智私自将其堂弟周某上报为低保户,致使5口人违规享用低保。吴军民遭到开除党籍处分,周智遭到留党观察一年处分,吴玉双、王建武、杜进帅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的历任景滩村包村指导北滩中心敬老院院长王永先、疆土资源所所长张任东、镇社会事务效劳中心原主任韦晓龙、副镇长张海姣遭到党内正告处分,落实主体义务不力的北滩镇党委原书记李学雄、原镇长路承坤被约谈,不正确履职的景滩村村委会主任唐连东被约谈。
14、白银区纺织路街道黄茂井村支委张桂花违规为亲属骗取冒领低保金问题。2011年、2013年,张桂花应用职务之便,违规两次受理其近亲属提交的虚假户籍证明及相关低保申请材料,归入本村低保申报对象并上报;至2016年12月,其近亲属违规享用低保人口5人,累计冒领低保金59400元。张桂花遭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发放低保资金已收缴。实行职责不力、存在渎职行为的纺织路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曾艳阳、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原专职副所长张秋兰被诫勉说话,民政所专职副所长李晓东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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