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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购房人无需到房管部门打印“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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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06日 02: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乐山墙体广告

四川乐山墙体广告  5月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官方微信得悉,针对近期局部大众反映需求到房管局出具“无房证明”的状况,成都市房管局6日提出四项温馨提示。

一是大众通常所称的“无房证明”,其正式称号是《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载》,用于证明申请人名下房屋的根本状况,房管局办理业务时不需求购房人提供此证明。

二是《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载》,能够运用自己身份证在自助查档机即时查询和打印。

三是关于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购房人,经自己受权,银行应主动经过金融效劳平台查询和打印购房人在一切限购区域内具有的住房情况信息,购房人无需到房管部门打印《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载》。

四是关于需求签署商品房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可经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上签约平台直接考证购房人能否具有购房资历,购房人也无需到房管部门打印《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载》。

此外,成都市房管局表示,在房管局的买卖大厅内装备有12台自助查询机,市民只需持有二代身份证就能够查询相关的房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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