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墙体广告 为进一步提升乐山城市形象,反映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品牌,加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升乐山市知名度和佳誉度,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乐山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形象宣传语要能反映乐山共同的历史文化神韵,漂亮灵秀的自然生态,展示当代乐山的城市形象和肉体风貌。文字要简约、标准,朗朗上口,便于了解记忆,易于推行传播,合适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范畴运用,作品在20字左右,并配以一定的文字阐明。
形象标识(Logo)要能充沛表现乐山地域特征和丰厚历史文化内涵,主题突出、特征鲜明、设计新颖、浅显易懂,具有首创性和感染力,契合国度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形象标识(Logo)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共同,图案明晰流利,颜色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入印象。作品需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造运用,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明晰显现,合适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普遍传播,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平面外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并需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阐明。
电子邮件发送至活动官方邮箱:lsxinwenke@126.com;信件邮寄至: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外宣科,邮编:614000,咨询电话:0833-2441211。作者须完好保存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并同时提交《报名表》,注明机构称号或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投稿时注明“宣传语”或者“标识”字样。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将担任组织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在对征集作品停止搜集、整理、评选、审定后,最终肯定奖励等次。
一等奖:
形象宣传语1名,奖金60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1名,奖金6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
形象宣传语2名,奖金各30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2名,奖金各3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
形象宣传语5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5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
形象宣传语10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10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发布。
需求留意的是,一切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进犯别人学问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自己承当一切义务;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具有该作品的一切权及修正、运用权;如收到作品中呈现内容相同或类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次第,取先投稿者作品。一切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稿,需自行留存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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