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墙体广告 供水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等级:I级(格外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Ⅳ级(通常),分别用赤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标识。
应急呼应分为四个等级:格外严重(Ⅰ级)呼应、严重(Ⅱ级)呼应、较大(Ⅲ级)呼应、通常(Ⅳ级)呼应。
厦门日报讯(记者 殷磊)城市供水系统一旦遭受损坏或被污染,将严重威胁市民生命安全。近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标准和辅导厦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作业,最大极限地防止削减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厦门形成的损害。预案的应急处置原则是“先日子、后出产,先节约用水、后调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也就是说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优先保证居民日子用水。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的。
应急预案由市市政园林局和市水利局联合制定,主要是对于发生灾难性地震、干旱、台风、饮用水源污染等导致的城市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预案请求建立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担任厦门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作业。市政府分担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担副秘书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政集团董事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园林局、水利局、环保局、卫计委、宣传部等单位担任人组成。
《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进行分类分级呼应。一旦发动应急呼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预案请求,依照各自责任采纳应急处置措施。在应急处置中,要优先保证居民日子用水,对洗车、美化、娱乐、洗浴等职业用水,进行严厉约束,对单位用水实施总量操控,削减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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