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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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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2日 04: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西玉林墙体广告

广西玉林墙体广告  夏季温度高、湿度大,易于细菌的滋生,根据既往食物中毒发生规律,此季节是微生物性食物中毒高发期。针对季节性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提醒以下注意事项。

食品选购要严把安全关。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居家饮食要注意食品安全。应购买新鲜食品原料,食材要充分清洗,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外出就餐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应选择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内外环境整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标示“笑脸”“平脸”的饭馆就餐,餐后应索要发票。

不要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等。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避免发生植物食物中毒事件。

发生食物中毒要妥善处理。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要立即进行自救,尽快吐出胃中物,并尽快就医。同时立即拨打12331向当地食药监管部门报告,并保留所有剩余的食物等,以备调查中毒原因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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